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 金融生态是指微观层面的金融环境,包括法律、社会信用体系、会计与审计准则、中介服务体系、企业改革及银企关系等方面的内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就是健全法制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提高审计、会计、信息披露等标准,提升中介机构专业化服务水平,改善银政、银企关系,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实践已经证明,一个金融生态环境良好的地区,必然是最能吸引资金流入的地区,也是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地区。为切实加强我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全力打造巴中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必要性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银行经营决策的独立性和自主性越来越高,资金的逐利性迫使资金向金融生态环境较好的地区流动,传统的通过行政干预银行经营决策以增加地方信贷投入的手段已难以奏效。因此,一个地区要想留住本地资金和吸引更多的外来资金,就必须高度重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自2000年我市开展金融安全区创建工作以来,全市各级党政、各金融机构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金融监管体系、内控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金融资产质量有所提高,金融秩序明显好转,金融机构自主决策权得到落实,社会信用状况有了一定改善。但是,就全市整体来看,金融生态环境尚未得到根本改善,整体社会信用状况和借款人资信状况仍然较差,在企业改制过程中金融资产流失严重,信贷活动中中介费用偏高,企业和社会公众的金融意识和信用观念尚未根本好转,中介服务机构的积极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等问题仍较突出,致使信贷投放减少,造成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资金得不到有效供给,严重制约了巴中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严峻的现实要求我们,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切实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以赢得发展资金,加快发展步伐。 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一)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经济与金融和谐发展的基本理念,构建以政府为主导、金融机构为主体、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创建良好金融生态环境机制,共同促进巴中金融生态环境的根本好转。 (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目标 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实现全市金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达到金融秩序良好、社会信用观念增强、金融资产质量好转、融资成本明显降低、银行信贷和外来投资大量增加、经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