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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广东省高危行业的安全费用管理办法有关税收问题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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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广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穗国税发[2005]107号
【发布日期】 2005-06-01
【实施日期】 2005-06-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广东省高危行业的安全费用管理办法有关税收问题的补充通知
(穗国税发[2005]1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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