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转发《卫生部关于做好2005年卫生技术人员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发局,各有关大学及其附属医院,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全面提高在职卫生技术人员传染病防治理论水平和临床能力,本市近两年来按照卫生部的统一部署,对全市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开展了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全员培训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卫生部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2005年本市卫生技术人员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由各区县卫生局及各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组织完成。 现将《卫生部关于做好2005年卫生技术人员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的通知》(卫科教发(2005)11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 二○○五年六月一日 附: 卫生部关于做好2005年卫生技术人员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