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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鼓励支持港澳居民申办个体工商户的若干工作措施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哈工商发〔2005〕12号
【发布日期】 2005-06-01
【实施日期】 2005-06-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鼓励支持港澳居民申办个体工商户的若干工作措施的通知


各分局、县(市)局,市局各部门、直属单位:
  现将《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鼓励支持港澳居民申办个体工商户的若干工作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五年六月一日


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鼓励支持港澳居民申办个体工商户的若干工作措施

  为巩固和深化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更好地为港澳居民来我市申办个体工商户服务,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工商总局《港澳居民在内地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全市工商系统实行以下鼓励支持港澳居民申办个体工商户的工作措施:
  1、开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加强港澳居民在内地申办个体工商户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加强与外经、侨联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对有投资意向的港澳居民开展跟踪服务。
  2、加强政策法规培训。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港澳居民申办个体工商户方面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熟悉、掌握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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