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保险行业机动车险服务承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北京机动车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提高车险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特制定本《北京市保险行业车险服务承诺》(以下简称“《承诺》”)。 第二条 本《承诺》分为基础服务承诺部分和特色服务承诺部分,其中,基础承诺部分为行业基本标准,各财产保险公司在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必须遵守执行;特色服务承诺部分属于保险公司个性化服务,只对承诺公司有约束力。 第二章 机动车保险基础服务承诺 第三条 保险公司郑重承诺以金融系统“严格、规范、谨慎、诚信、创新”十字行风标准规范车险经营活动,扎实做好服务。同时,遵守北京保险行业文明服务公约:诚信为本、客户至上、合规经营、服务取胜。 第四条 实施科学、快捷的承保、理赔服务。设立并向社会公布报案、咨询电话,实施全年无间断接受报案、咨询服务,实现全行业“四个统一”: (一)统一实行24小时×365天,咨询服务。 (二)统一实行24小时×365天,接报案服务。 (三)统一实行8小时×365天,查勘定损服务。 (四)统一实行8小时×365天,受理客户投诉。 第五条 工作时间,保险公司柜面工作人员要按公司要求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要统一规范,要做到仪表整洁、举止文明、精神饱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