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暂行办法 现公布《玉溪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暂行办法》,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 二OO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玉溪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技术岗位管理机制,强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保障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在与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单位与个人的聘用关系时,按照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从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中进行聘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等的职务管理制度。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在本单位有效,并享受相应的待遇。 第四条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以完善聘任制度、健全竞争机制、加强队伍建设为目标,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政府宏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