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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委关于铜陵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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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铜政办〔2005〕38号
【发布日期】 2005-05-18
【实施日期】 2005-06-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委关于铜陵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市建委《铜陵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管理暂行办法》业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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