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工业新产品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经济强县(市)经贸委(经委、经贸局): 为进一步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工业新产品研究开发,推进我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现将《浙江省省级工业新产品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五年五月十日 浙江省省级工业新产品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快实施企业技术创新,推进工业新产品开发,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进一步规范浙江省省级工业新产品项目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新产品是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型产品或应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在结构、材质、工艺等任一方面比老产品有重大改进,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改进型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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