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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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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焦政办〔2005〕48号
【发布日期】 2005-06-02
【实施日期】 2005-06-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
焦政办〔2005〕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  小额担保贷款是促进再就业工作的重要政策,不仅能够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解决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资金困难,为他们再就业创造条件,而且也是政府为下岗失业人员办实事的具体体现。为确保省政府下达给我市2005年度450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任务的顺利完成,现就加快推进我市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通知如下:  

  一、各县(市)要进一步完善贷款担保机制。未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建立担保中心的,要抓紧建立;已经建立的,要积极运作,加快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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