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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重庆市“城市一卡通“专项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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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重庆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渝办发〔2005〕128号
【发布日期】 2005-06-02
【实施日期】 2005-06-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重庆市"城市一卡通"专项规划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市信息产业局制订的《重庆市"城市一卡通"专项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五年六月二日

重庆市"城市一卡通"专项规划

  信息时代IC卡已在城市交通、通信、购物、娱乐等社会公共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同时,IC卡不能互通并用,每人持有多种IC卡也给用户和管理者带来不便。为了整合资源,减少重复建设,提高IC卡的使用水平,推广应用"城市一卡通",促进信息产业发展,不断增强城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能力,特制订重庆市"城市一卡通"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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