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公告第15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署令117号)、《海关总署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若干事项的通知》(署法发[2004]354号)、《海关加工贸易监管业务操作规程》(署加发[2005]73号)、《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海关加工贸易和保税监管行政许可项目有关文书格式的通知》(署加发[2004]238号),现就涉及加工贸易海关监管行政许可的业务操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加工贸易备案(变更) 经营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