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省道201线莲河至浏五店道路工程霞浯至蔡厝段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发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文[2005]193号
【发布日期】 2005-06-02
【实施日期】 2005-06-02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省道201线莲河至浏五店道路工程霞浯至蔡厝段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闽政文[2005]193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省道201莲河-浏五店道路工程霞浯-蔡厝段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厦府(2004)42号)收悉。经研究,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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