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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5-06-02
【实施日期】 2005-06-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
 为认真贯彻川办发(2004)31号文件《关于切实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精神,全力维护农村五保对象基本生活权益,切实做好全市农村五保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高度重视农村五保工作。五保对象是农村最困难的弱势群体。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各地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高度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本质要求,充分认识新的社会条件下完善五保供养制度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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