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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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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西政办[2005]69号
【发布日期】 2005-06-02
【实施日期】 2005-06-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
西政办[2005]6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州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州水利工程管理,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提供防洪安全保障及水资源保证,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充分认清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的重要作用
  水利工程是抗御水旱灾害的物质基础。建州以来,我州兴建了一大批水利水电工程,初步形成了防洪、灌溉、供水、发电等水利水电工程体系,在抗御水旱灾害、保障经济社会安全、促进工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保持水土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保障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贡献。但是水利工程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不顺,机制不活,工程管理和维修养护资金严重不足;部分水库在管理运行中存在安全隐患;防洪设施标准低,水毁工程多,抗御洪灾能力弱,导致部分河流行洪不畅;个别地区随意侵占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和毁坏水利设施的现象日益严重。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水利工程效益的发挥,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当前,要在进一步抓好防洪安全设施建设的同时、必须扭转“重建设、轻管理”思想,坚持建管并重,切实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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