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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16个单位场所进行立项整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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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黔东南府办发〔2005〕36号
【发布日期】 2005-06-02
【实施日期】 2005-06-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贵州省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16个单位场所进行立项整改的通知
(黔东南府办发〔2005〕3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有关部门:
  全州在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保安全”活动中发现凯里市金龙百货大楼、凯里东兴大厦等16个单位及场所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其中凯里市金龙百货大楼等6家单位场所已被列为全省重大火灾隐患。这些火灾隐患严重威胁着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切实消除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凯里市金龙百货大楼、凯里东兴大厦等16个单位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立项整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县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16个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要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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