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E2005)2l号)、市政府《吕梁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试行)》(吕政发E2004)11号)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吕梁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吕政办发[2004]62号)精神,将这一惠及全市农民切身利益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构建新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观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站在解决“三农”问题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好“三农”问题、解决好城乡统筹发展问题的重要举措;是加快我市农村小康社会建设和城镇化进程,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保障农民老有所养的根本出路;是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经济社会与人和谐发展的客观要求,符合最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我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顺利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