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通知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市政办〔2005〕78号
【发布日期】
2005-06-03
【实施日期】
2005-06-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驻桂有关单位:
为做好2005年随军家属安置工作,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干部随军家属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00)19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拥军优属若干规定的通知》(桂政发(1996)101号)文件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