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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厅办公室转发交通部关于做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浙交办[2005]104号
【发布日期】 2005-06-03
【实施日期】 2005-06-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交通厅办公室转发交通部关于做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现将交通部《关于做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明电(2005)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浙江省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浙公办(2005)39号)和如下意见,一并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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