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意见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四川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川办发[2005]21号
【发布日期】
2005-06-03
【实施日期】
2005-06-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意见
四川是严重气象灾害频繁发生的省份之一,气象灾害已成为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不仅对我省农业生产、防灾减灾有着重要的作用,而且对水资源安全、生态建设和保护,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22号,已翻印下发)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 span>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