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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2005]27号
【发布日期】 2005-06-03
【实施日期】 2005-06-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对照国务院公布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省政府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再次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决定保留473项行政许可项目。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面推行公示制度,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规范行政行为。要积极推进政府管理体制创新,进一步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和“窗口”建设,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监督制约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正确有效地履行管理职能,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为建立和完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加快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做出新的贡献。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00五年六月三日

  附件:
河南省人民政府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盐务管理局)(共23项)
  1.限制类限额以下的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审批
  2.监控化学品的生产设施建设初审
  3.食盐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准运证)核发
  4.地方企业债券发行审批
  5.供电营业许可证审批
  6.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颁发
  7.电工作业许可证颁发
  8.开发盐资源、开办制盐企业审查
  9.在食盐中添加营养强化剂或药物审批
  10.不需政府出资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政府核准项目录》确定的项目)的核准
  11.境外资源开发类大额用汇项目的审核
  12.企业境外投资用汇数额初审(不涉及用汇来源,是否购江以及购汇多少的管理)
  13.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审核
  14.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15.价格评估中介机构资质审核(批)
  16.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
  17.工程咨询单位资格审核(批)
  18.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初审
  19.相关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以及省重点建设项目和设备购置招标事项审核
  20.食盐包装袋、防伪标志的印制、购销使用
  21.省产盐、盐卤水的准运
  22.出售盐卤水和工业生产过程中以氯化钠为主要成份的附产物审批
  23.甘草、麻黄草收购许可证核发
   省教育厅(共11项)
  1.高等院校(含成人学校、广播电视大学分校)设立及变更审核(批)
  2.民办高等层次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审批
  3.普通高校教师资格认定
  4.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章程修改核准
  5.中外及与港澳台合作办学及变更事项审批
  6.民办学校聘任校长、变更举办者核准
  7.河南省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招生广告审核
  8.设立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初审
  9.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的教育网校审批
  10.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初审
  11.中小学教材(含电教教材)审核(定)
   省科学技术厅(共4项)
  1.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登记
  2.河南省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审核
  3.专利代理机构初审
  4.实验动物许可证核发
   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共4项)
  1.民爆器材生产企业凭照、改扩建初审
  2.民爆器材进出口初审
  3.民爆器材经营企业凭照审查
  4.民爆器材产品买卖合同审核
   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宗教局)(共10项)
  1.宗教活动场所登记
  2.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范围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设立商业、服务业网点和举办陈列、展览、拍摄电影、电视片审批
  3.对印刷宗教内容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和宗教用品审批
  4.宗教社会团体设立审核
  5.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资格初审
  6.宗教院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计划及聘用外籍人员初审
  7.邀请以其他身份入境的外国宗教教职人员讲经、讲道审批
  8.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临时宗教活动地点审批
  9.我国五种宗教以外的外国宗教组织及其成员与我交往初审
  10.外国人携带用于宗教文化学术交流的宗教用品入境审批
   省公安厅(共31项)
  1.公务用枪、民用枪支持枪许可
  2.营业性射击场的设立
  3.民用枪支配售许可
  4.跨市游行示威审批
  5.外国人出入境许可
  6.因私出国护照
  7.出入境通行证
  8.华侨回国定居证核发
  9.往来港澳通行证核发及签注
  10.内地公民前往港澳定居通行证核发
  1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核发及签注
  12.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核发及签注
  13.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
  14.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15.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16.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许可
  17.机动车驾驶许可
  18.设立自愿戒毒机构审批
  19.设立专职消防队许可
  20.A级拆除爆破工程审批
  21.外国人永久居留确认
  22.台湾居民来大陆定居的审批
  23.今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批
  24.跨市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
  25.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26.军工产品储存库风险等级认定和技术防范工程审批及工是验收
  27.麻黄素运输许可
  28.设立保安培训机构审批
  29.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
  30.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批准
  31.安全技术防范设计、施工、维修许可
   省国家安全厅(共2项)
  1.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全审查
  2.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
   省民政厅(共6项)
  1.基金会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2.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3.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4.建设公墓审批
  5.假肢和矫形器生产装配企业资格审批
  6.社会福利机构审批
   省司法厅(共14项)
  1.律师执业许可
  2.设立律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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