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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通辽市加快农村客运站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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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通政办字[2005]71号
【发布日期】 2005-06-03
【实施日期】 2005-06-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通辽市加快农村客运站点建设
通政办字[2005]71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近年来,我市公路建设步伐加快,城乡道路条件不断改善,但农村客运站点建设相对滞后,为加快全市农村客运站点的建设步伐,解决广大农牧民候车环境的问题,我市制定了《通辽市加快农村客运站点建设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六月三日

通辽市加快农村客运站点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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