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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承办2005年秋季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管理规定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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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济政发〔2005〕14号
【发布日期】 2005-06-03
【实施日期】 2005-06-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现印发《济南市承办2005年秋季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管理规定》,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
二OO五年六月三日
 

济南市承办2005年秋季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2005年秋季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糖酒会)定于今年10月在我市举办。为做好本届糖酒会的承办工作,根据《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章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届糖酒会以充分展示糖酒业企业形象,促进工商企业产品交易,搞活商品流通,繁荣活跃市场为宗旨;以“办好糖酒会,创建文明城”为主题;以把糖酒会办成我市迄今为止历史上规模最大、秩序最好、效益最高的一次盛会为目标。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辖区内宾馆、酒店(饭店)等接待服务单位以及一切与糖酒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 糖酒会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布展,集中交易,统一收费标准。展区设在济南国际会展中心。
  第五条 为承办好糖酒会,市政府成立糖酒会会务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糖酒会会务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道路整治与广告管理、宣传、市场监管、城市交通管理执法、治安管理、展区7个工作办公室,具体承担综合协调、新闻宣传、接待服务、道路改造整治、广告规划管理、市场秩序整治、交通疏导、消防、安全保卫和展区管理等职责。
  糖酒会各项具体工作规定由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单独或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并组织实施。

第二章 参展参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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