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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2005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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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溧政发〔2005〕100号
【发布日期】 2005-06-03
【实施日期】 2005-06-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溧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2005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办局、直属单位:
  2004年,我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完善了工作机制,明确了工作重点,落实了工作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仍然存在着发展不够平衡,制度不够完善,操作不够规范等问题。为深化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现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常州市2005年政务公开工作意见》,结合本地实际,提出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要求
  l、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按照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促进工作作风的改进和行政效能的提高,促进行风建设和社会风气的改善,为我市力争“两个率先”,实现“富民强市”,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2、工作原则: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政务公开工作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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