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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电子印章管理规定》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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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市政办发〔2005〕120号
【发布日期】
2005-06-03
【实施日期】
2005-06-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电子印章管理规定》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5〕120号
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市电子政务建设,增强电子公文的法定效力,从2005年8月1日起,各部门传输电子公文均应使用电子印章。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公文与相同内容的纸质公文具有同等法定效力。
现将《西安市电子印章管理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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