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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关于规范用工制度 优化用工环境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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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榕政办[2005]85号
【发布日期】 2005-06-04
【实施日期】 2005-06-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关于规范用工制度 优化用工环境的意见的通知
榕政办[2005]8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琅岐经济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关于规范用工制度 优化用工环境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六月四日
 

关于规范用工制度优化用工环境的意见

  为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以优良规范的用工环境留住职工,凝聚人心,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福州市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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