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测绘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意见的通知 赣府厅发[2005]3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测绘局、省委宣传部、省外侨办、省教育厅、省外经贸厅、南昌海关、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5年6月4日 关于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的意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测绘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