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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援助零就业家庭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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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辽宁省辽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辽市政办发[2005]39号
【发布日期】 2005-06-04
【实施日期】 2005-06-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援助零就业家庭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辽阳市援助零就业家庭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辽阳市援助零就业家庭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九届九次全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有效推动就业再就业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援助“零就业家庭”工作,帮扶“零就业家庭”人员实现就业,结合开展“创业就业年”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制定我市援助“零就业家庭”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援助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就业为重点,通过采取入户调查、分类指导、政策帮扶、跟踪服务等措施,积极开展援助“零就业家庭”活动,帮助“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就业和再就业,进一步推进就业工作向纵深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
  (二)工作目标:2005年底前,通过开展援助“零就业家庭”活动,确保城镇具有法定劳动年龄、有就业需求和就业能力的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实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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