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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物价局《宜春市农村价格(收费)监督网络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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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宜府办发〔2005〕45号
【发布日期】 2005-06-05
【实施日期】 2005-06-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物价局《宜春市农村价格(收费)监督网络实施意见》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5〕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物价局《宜春市农村价格(收费)监督网络实施意见》予以转发,请认真执行。
 
二OO五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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