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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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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东政办发〔2005〕25号
【发布日期】 2005-06-06
【实施日期】 2005-06-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是构建“和谐东营”的重要内容之一。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围绕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管、信息、信用、检验检测、标准化、预警应急处理、目标责任考核等七大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我市食品药品监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把我市建设成为全省乃至全国最好的食品药品安全区之一,促进“和谐东营”建设,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二、主要内容和具体措施
  (一)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体系
  1.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按照“环节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原则,各级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落实监管责任,成立专门机构,实行专人负责,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必须的执法条件。
  2.规范监督检查工作。制定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制度,严格执行日常监督检查管理规定,建立部门监管档案,对执法监管、行政管理相对人等情况进行记录,实现执法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
  3.深入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加强工作协调,切实搞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注重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和日常监管相结合,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活动力度,突出抓好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粮油、肉及肉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等重点品种的监管,抓好城市社区、城乡结合部特别是农村市场以及各类食品批发市场、超市、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和重点市场的监管,抓好农产品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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