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农村消防工作建设标准》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政府颁发的《江苏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消防工作,切实扭转农村火灾事故多发的局面,现将《镇江市农村消防工作建设标准》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五年六月六日 镇江市农村消防工作建设标准 为了推动农村消防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农村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和《江苏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 一、消防组织网络建设 1.各级人民政府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公安、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