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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麻江县农家乐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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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贵州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麻府通〔2005〕19号
【发布日期】 2005-06-06
【实施日期】 2005-06-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麻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麻江县农家乐管理的通知
麻府通〔2005〕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  我县“农家乐”旅游自2002年发展至今,已具有一定规模、一定档次、一定特色。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县“农家乐”的管理,按照“规范发展、调整布局、提高档次、形成特色”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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