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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全州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延州政办发〔2005〕36号
【发布日期】 2005-06-06
【实施日期】 2005-06-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全州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延州政办发〔2005〕3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有关委局室: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2005年全州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全州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有效遏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行为,及时查处大案要案,有效预防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增强人民群众消费的安全感,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的信誉,实现《延边州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三年规划(2005-2007)》规定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重点
  以广大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五小”(小屠宰点、小食品加工点、小饭店、小食杂店和小农贸市场)和无证照黑窝点为重点对象,以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调味品等10类食品为重点品种,认真做好应季食品的安全工作,特别是儿童、老人、学生、农民工等人群的饮食安全工作;针对药品市场的薄弱环节、薄弱地区、薄弱领域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继续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特殊药品的监管,加快农村药品监管网和供应网的建设。
  三、主要任务
  (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主要任务
  1.加大对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整治。
  (1)狠抓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深入开展农药及农药残留、兽药及兽药残留、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工作,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强化对粮食、蔬菜、水果、水产品、畜产品“瘦肉精”的检测,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的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的行为,积极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
  (2)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以蔬菜等农产品为重点,探索“IC卡管理”、“联户联保”等多种形式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办法。
  2.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
  (1)加大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饮料、儿童食品和保健食品等10类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以及肉制品等新10类食品无证生产行为,加大对50种食品的监督抽查力度;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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