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关于省政府部门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辽宁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辽政办发[2005]47号
【发布日期】
2005-06-06
【实施日期】
2005-06-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关于省政府部门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辽政办发[2005]47号)
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监察厅《关于省政府部门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分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六月六日
关于省政府部门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分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电视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