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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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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厦门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厦府办[2005]153号
【发布日期】 2005-06-06
【实施日期】 2005-06-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厦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五年六月六日

 

厦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各成员单位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在做好本部门、本行业内部防汛抗旱工作的同时,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一致,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全市的防汛抗旱工作。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 

  (一)市委宣传部:正确把握全市防汛抗旱宣传的导向,及时指导、协调新闻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新闻宣传工作。

  (二)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指导防汛抗旱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重点防汛抗旱工程、主要流域治理项目建设、计划的协调安排。

  (三)市水利局: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归口管理全市防汛抗旱工程。负责组织、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程的建设与管理。负责防汛抗旱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搞好洪水和水资源的调度工作,提出抗洪、抢险、抗旱方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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