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浮山绿化管护责任分工的通知 市南区、市北区、崂山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浮山绿化管护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浮山绿化管护责任分工 为做好浮山绿化、管护工作,加快浮山生态山林的建设步伐,现将浮山绿化管护工作分工如下: 一、关于解决浮山土地权属问题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浮山的实际情况,提出解决土地权属问题的具体意见,并测算所需资金数额,报市政府研究。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城市园林局)、市南区政府、市北区政府、崂山区政府 完成时限:2005年6月上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