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机电提灌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和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会议精神,进一步夯实农业基础,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我市粮食增产和促进农民增收,现就加强全市农村机电提灌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 我市是旱灾高发丘区,水低田高,引灌率低,利用机电提灌保栽保灌的水稻占水稻总栽插面积的2/3以上,同时机电提灌还承担了全市近三分之一农村人口和牲畜的日常生产、生活用水的供给任务。目前,我市现有电灌站三分之二的提灌设备都运行了15年以上,设施严重老化,提灌能力大大减弱。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农村机电提灌建设面临的严峻形势,把加强机电提灌建设作为实现稳粮增收目标的重要措施之一,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把机电提灌建设抓出成效。 二、做好规划,落实任务 各区县要因地制宜,搞好机电提灌建设总体规划,坚持大、中、小、微相结合,新建与修复改造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抓好提灌站、饮灌站和机械节水灌溉建设,确保我市“十一五”(2006—2010年)农村机电提灌建设目标和任务全面实现。每年恢复、新增提水控灌面积6万亩以上。各区县要结合实际,明确职责,强化措施,及时制定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村到社到业主,并负责监督落实。市政府继续将该项工作纳入“遂州杯”竞赛内容,严格考评,逗硬奖惩。 三、强化措施,确保目标任务实现 (一)健全管理机制,规范管理行为。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四川省农村机电提灌管理条例》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范行业管理行为,加大农机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提灌产品和偷盗毁损提灌设施的行为,切实保护提灌机械所有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农机主管部门制定的《管护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泵站运行记录》等对机电提灌设施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