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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市小区环境绿化道路硬化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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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淮府办[2005]67号
【发布日期】 2005-06-07
【实施日期】 2005-06-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准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市小区环境绿化道路硬化工作的通知
(淮府办[2005]67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广泛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提高城市小区环境绿化、道路硬化水平,市政府决定在田家庵城区先期开展小区环境绿化、道路硬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小区环境绿化、道路硬化工作的区域、内容及标准
  (一)小区环境绿化、道路硬化工作的范围:田家庵城区北自淮堤,南至舜耕山,东起田大路、建设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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