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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民政厅关于对无力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原国有企业一次性安置人员借支缴纳养老保险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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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青海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青劳社厅发〔2005〕36号
【发布日期】 2005-06-07
【实施日期】 2005-06-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青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民政厅关于对无力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原国有企业一次性安置人员借支缴纳养老保险费的通知


西宁市、各自治州、海东行署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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