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人事局关于切实做好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事业单位: 市人事局《关于切实做好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OO五年六月七日 关于切实做好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05)50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2005年毕业生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