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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武汉市星火富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武政办[2005]72号
【发布日期】 2005-06-07
【实施日期】 2005-06-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武汉市星火富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2005]7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科技、农业、劳动保障局,团市委、市科协、市妇联拟订的《武汉市星火富民工程实施方案》已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六月七日


武汉市星火富民工程实施方案


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贯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等部门关于实施星火富民工程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05)16号)和《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的意见》(武发(2005)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拟组织实施星火富民工程,为此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星火富民工程是继承和弘扬星火计划宗旨,通过加强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农村科技创新和转化应用能力,开展先进适用技术开发应用和培训,促进农村技术进步和农民素质提高,达到农业增产增效、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目标的科技工程。实施星火富民工程是新时期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大举措,是落实科技兴农战略的具体行动。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十六大和中央及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科技兴农步伐,把星火富民作为新时期我市农村科技工作的中心任务,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根本目标,以机制创新和体制创新为动力,以科技为支撑,以市场为导向,以产业为基础,以提高农民致富能力为重点,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和农民的积极性,依靠科技进步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二)总体目标
  到2010年,培育一批农村科技服务组织,探索推广一批农村科技服务的新机制新模式,较大幅度提高我市农村科技创新服务能力;转化和应用一批重大农业科技成果,加快科学技术普及和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支持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高其技术创新能力;提高区级科技工作服务能力和对区级经济的支撑力;培育一批区域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实施农业科技创新与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行动
  坚持多元化、产业化、专业化、网络化的发展方向,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的原则,依托企业,联系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力推进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型农村科技创新与服务体系,形成浩浩荡荡的农村科技创新与服务大军。
  大力加强星火科技专家大院模式、龙头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信息化基地的培育和建设,支持建立各类农业服务中介组织30—40个,逐步形成覆盖全市的农村科技服务网络。
  突出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培育其自主创新能力。支持10—15家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实施各类农业科技产业化开发项目,与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成立研发联盟,建立农业企业科技研发中心;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发展以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为主体的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中介,探索农村科技服务新模式。
  (二)实施星火科技示范户培育和农民科技培训专项行动
  以农村适用技术培训和非农就业技能培训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农民科技培训体系,大力开展农民科技培训,提高农民科技致富能力;培育星火科技示范户,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和农业增效。
  培育300户星火科技示范户,带动1万名农村星火科技致富能手,通过星火科技示范户的带头作用,推广、普及先进适用的农业技术,以“点”带“面”,互帮互学,共同致富。
  完善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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