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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公告第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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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京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南京海关公告第16号
【发布日期】 2005-06-07
【实施日期】 2005-06-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公告第16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27号,以下简称《规定》)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根据海关总署要求,结合南京关区实际情况,现将执行《规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一、江苏地区报关企业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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