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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2005年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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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苏府办〔2005〕81号
【发布日期】 2005-06-07
【实施日期】 2005-06-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2005年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公司):
  现将市国资委制订的《苏州市2005年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要点》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  特此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六月七日

苏州市2005年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  2005年是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新体制组建运行的开局之年。今年,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动力,继续深化和完善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加快推进国有经济的结构调整,进一步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探索建立既符合国家要求、又具有苏州特色的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体系,为苏州实现高水平小康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市属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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