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赣州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市府办发[2005]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2005年赣州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05年赣州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畅通工程成果,推动我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现代化进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建设部关于实施全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8号)和省公安厅、建设厅《2005年江西省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结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积极应对城市化、机动化快速发展的趋势,以提高城市整体形象及广大市民的现代交通意识为目的,努力促进人、车、路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力求城市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