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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集中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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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佛山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佛府办[2005]160号
【发布日期】 2005-06-08
【实施日期】 2005-06-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佛山市集中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佛府办[2005]16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佛山市集中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六月八日

 

佛山市集中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商场、市场的数量急剧增加,规模不断扩大,但由于历史“欠帐”和建设、经营过程中忽视消防安全等原因,不少商场、市场消防安全条件差,存在大量火灾隐患,导致重特大火灾时有发生,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也给当地社会稳定带来了影响。为着力整治商场、市场火灾隐患,确保国家、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公安部、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制定的《关于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公通字(2005)2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市成立佛山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冼瑞伦 副市长

  副组长:梁詠苓 市政府副秘书长

  汤捍东 市公安局副局长

  徐三元 市经贸局副局长、市安监局局长

  黎文豪 市公安消防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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