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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2004年度全市环保目标管理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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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市政〔2005〕43号
【发布日期】 2005-06-08
【实施日期】 2005-06-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2004年度全市环保目标管理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确保完成我市2004年度环境保护目标管理任务,市人民政府与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及市直13个部门签订了2004年度环保目标责任状。各责任单位按照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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