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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关于2005年以节电为重点的节能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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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榕政办[2005]91号
【发布日期】 2005-06-08
【实施日期】 2005-06-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关于2005年以节电为重点的节能工作意见的通知
榕政办[2005]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琅岐经济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市经委《关于2005年以节电为重点的节能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六月八日
 

关于2005年以节电为重点的节能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节电工作,缓解能源紧张局面,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当前国家、省有关节能工作部署,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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