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价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泰政发〔2005〕79号
【发布日期】 2005-06-08
【实施日期】 2005-06-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价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充分发挥物价工作职能作用,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价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加强价格调控,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以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目标,认真落实价格调控政策。严格执行国家“两条控制线”措施,即:当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月环比超过(含达到)1%或同比累计连续三个月超过(含达到)4%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