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甘肃省推进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工作三年2005—2007年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省驻陇各单位: 现将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地税局、省总工会制定的《甘肃省推进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工作三年(2005—2007年)计划》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六月八日
附: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甘肃省推进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工作三年(2005—2007年)计划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陇南行署,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地税局、省总工会制定的《甘肃省推进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工作三年(2005—2007年)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甘肃省推进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工作三年(2005—2007年)计划
为进一步落实再就业政策,完善就业服务功能,向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使就业困难人员切实得到就业援助,更好地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特制定甘肃省推进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工作三年(2005—2007年)计划。 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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