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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关于贯彻《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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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苏教职[2005]18号
【发布日期】 2005-06-08
【实施日期】 2005-06-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关于贯彻《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林局、扶贫办,各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4)12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江苏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意识
  职业教育是工业化和生产社会化的产物,也是现代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职业教育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推进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提高社会就业率、提高群众致富本领的必由之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省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取得了新的成就,基本形成了以中等职业教育为主体,高、中等职业教育相衔接,与普通教育相沟通的职业教育体系。
  我省已进入向率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迈进的新的发展阶段。江苏要实现“两个率先”,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江苏要打造现代制造业高地,必须以一大批技能型人才作支撑。与此同时,新增劳动力就业、下岗转岗人员再就业、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劳动力技术转移,都需要职业教育有较大的发展。“两个率先”,教育强省是保证。实现教育大省向教育强省的转变,既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超前发展,又要坚持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没有职业教育的做强,就没有教育强省目标的实现,这既是当前职业教育面临的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也是职业教育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新形势下,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各级党委、政府逐步形成了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共识,各部门、行业企业和人民群众对发展职业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也在不断提高,职业教育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和致富群众的意识、能力明显增强。但从总体上看,一些地方和部门仍未把发展职业教育摆在应有的位置,现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与培养技能型人才的要求仍有差距。各地各部门要全面领会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及《意见》的精神,把发展职业教育的认识提到新的高度,把职业教育工作提到新的水平。今后一段时期,江苏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要围绕“教育富民”,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能力为本位,加快结构调整,做强职业教育,创新成人教育,努力培养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应用人才、创业人才。
  二、以就业创业为导向,增强职业教育与社会经济需求和富民要求的有效对接
  努力扩大职业教育的事业规模。全省以县(市)为单位实现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的比例大体相当。重点把苏北和苏中农村作为中等职业教育增量发展、存量提升的重点区域,进一步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每个市重点办好2—3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和3—5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每个县(市)重点办好1—2所规模大、功能全、建设好、服务优、辐射强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或职业教育中心。到2010年全省建成100所左右国内一流水平的职业院校。深化办学体制改革,促进职业教育集成化、集群化、集团化发展,鼓励学校实行多功能、多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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