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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信访办全省信访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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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黑政办发[2005]51号
【发布日期】 2005-06-08
【实施日期】 2005-06-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信访办全省信访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省信访办制定的《全省信访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5年7月20日

全省信访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工作方案

  为确保全省信访信息网络系统建设的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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